保安指保衛治安,是一個職業工種,主要職責為防火、防盜、責任區域內的人身安全。通過保安人員的工作實施來保障,固定區域內安全,正常工作秩序、治安秩序、防範於未然。
(1)嚴格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,不準超越職責權限。
(2)嚴格履行崗位職責,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。
(3)不準刁難群眾。
(4)不準脫崗、空崗、睡崗,不準遲到、早退。
(5)遵守客戶單位內部的各項規章製度,對客戶單位內部機密,不準隨意打聽、記錄、傳播。
(6)未經允許不準動用客戶物品和接受客戶贈送的禮品。
(7)不得破壞公物,要愛護公物,定期維護公物。
(8)有重要情況要妥善處置並及時上報,不準遲報、隱瞞不報。
(9)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,做好交接班工作。